“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3月1日上午,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市民中心举行,会议期间进行人事任免。会议闭幕后,市人大组织刚刚任命的7名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深圳市首次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期间表决并任命吕志峰同志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龙光伟同志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胡志光同志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田卫东同志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邝肖华同志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周荣生同志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余新喜同志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新获得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主持了上述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宣誓仪式,共同见证了这7位履新人员的庄严誓言。宣誓仪式由新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志峰担任领誓人。
丘海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7月1日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去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
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广东省人大的实施办法,凡是由深圳市人大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应进行宪法宣誓。为此,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向宪法宣誓的实施方案。